城市建设学院白云校区“晚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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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积极、健康的学习风气、促使同学们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同时也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同学们对一周所学知识的巩固,城市建设学院白云校区决定实施“晚修”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一、“晚修”参与者:城市建设学院白云校区全体学生;
二、“晚修”时间:晚上没课的时间段,具体时间为二节课时;
三、“晚修”地点:由各班学委跟本班商议后决定;
四、“晚修”形式:各班自行安排晚修时间,具体由各班学委组织安排;
五、“晚修”考勤:
1、由各班学委负责,以本人签到形式进行,学委登记迟到、未到、早退人员,并于每周“晚修”结束后交由学生会学术部汇总;
2、学院领导、辅导员以及学生会学术部不定期抽查;
3、考勤结果每周由学术部整理,经辅导员确认后,公布于学院公告栏;
六、“晚修”奖惩:
1、个人:“晚修”迟到、早退,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学业表现测评”部分扣0.2分/次,缺席扣0.5分/次;“晚修”表现作为其他评优的参考;
2、班级:在班风评估中,“晚修”迟到、早退扣0.2分/人次,缺席扣0.5分/人次;“晚修”表现作为班级其他评优的参考;
3、每周评出出勤率前三名的班级,予以通报表扬;每学期累计出勤率前三名的班级,在班风评估中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为保证考勤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设立举报机制,对考勤中弄虚作假的班级或个人,任何人都有权利通过信箱投递、告知等方式进行举报。经查实,学院将对相应班级或个人予以通告批评,并作出警告处分;
七、本方案实施由城建学院白云校区学生会学术部主要负责执行,城建学院白云校区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八、城市建设学院白云校区学生会保留本方案最终解释权。
城市建设学院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