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开展“仲恺城建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
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仲学字[2014]01号)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风评估办法》(仲学字[2013]25号)等重要文件,推动我院学风建设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积极挖掘、发现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中的先进典型,展示我院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仲恺班”的创建,学院决定开展“城建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韦松林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洪梅 党总支副书记
负责人:黄海媚、周映萍、各班班主任、党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等
二、评选对象:城市建设学院各班级
三、 评估办法:参照班风评估办法,实行自我评估与统一评估、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自我评估由各班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总结和评分;统一评估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四、评估程序:
(一)各班级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文件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风评估办法》(仲学字[2013]25号)等文件精神,合力撰写“优良学风班集体行动计划”,提出加强本班学风建设的行动纲领和具体措施等,并始终贯彻落实和改进提升,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班风学风的成长。并于每年5月底前汇总至学院(由学习部负责收集)。
(二)各班于每年9月下旬向学院提交班风评估自评报告,对过去一学年班风建设情况(开展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等)进行自我总结,同时提交班风评估自评表和有关支撑材料。
(三)学院于每年10月上旬召开班风评估汇报会,各班以PPT演示的方式进行总结汇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对评估体系中需要打分的部分进行集体打分。
(四)院(系)评估领导小组对各班班风评估体系中绩效部分和加扣分部分进行认真的核对、计算,最后计算出各班评估成绩,并根据评估成绩确定评估等级。
(五)班风评估等级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0月底之前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院(系)上报的评估等级和优秀班集体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五、评估等级的确定。评估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没有学生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的为优秀等级,80分(含80分)-90分(不含90分)且没有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为良好等级,70分(含70分)-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等级,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级。
六、 评估结果的使用。班风评估结果是年度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依据。所有班风评估优秀的班级,各院(系)应将其评为班风建设先进集体,并予以表彰。班风评估优秀且成绩排名前20%的班可评为学校年度优秀班集体,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班风评估不合格的班级,必须进行整改,主要班团干部当年不得参加推优入党,所有班团干部不能参加当年干部评优。班风评估成绩排名50%之后的班级,其班主任不得参加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
同时班风评估最高分,将获得学院500元奖励,并获“仲恺城建班”荣誉称号,由学院推荐向学校申报“仲恺班”。其他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的,学院将给予每班200元奖励。
学院按专业20%的比例报送“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至学生工作部(处)进行通报表扬。
七、评选要求:
(一)具备学校优秀班风等次条件 (执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风评估办法》。
(二)有立足班级、面向全校的富有特色的行动和活动,班级工作具有开创性。
(三)积极利用班级微信微博平台宣传班级良好精神风貌,树立阳光班级形象。
(四)“仲恺城建班”要求班级同学在学院各个方面都能起表率作用。
(五)“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以遵守国法校规、上课认真听讲、引领班风成长等为根本,无旷课、迟到早退、晚归及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以课堂纪律状况为主,兼顾课后勤奋好学;以各学院日常检查为主,兼顾任课教师考查情况;以各班级集体点赞为主,兼顾学生工作干部考察;以本学期学习表现为主,兼顾以往学习表现。
八、注意事项
各班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全面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经发现,将直接被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九、 本办法由城市建设学院负责解释。
城市建设学院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