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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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聘用制度
一、团总支、学生会副部以上干部选拔聘用办法
团总支、学生会副部以上干部的聘用由四轮选举组成:
1. 在开学第二、三周,由原任部长初步确定一部分候选人。候选人主要由原任正部以上(包括委员)干部推荐,被推荐者作为干部预备候选人。
2. 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公开招聘会,面向我院全体学生进行正部以上干部的公开招聘。评委会由本院学生工作指导老师以及团总支、学生会不参与应聘的干部组成。所有竞聘人(包括预备候选人在内)必须提交详细个人数据,并上台作竞选演讲。评委会根据竞聘者的资料、竞选演讲以及竞选人的民意调查(即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竞选人所在班级成员,对竞选人作不记名调查),初步确定各职位候选人。每个职位的候选人名额2~3个。
3. 各正部以上干部的选定,最终通过换届大会的公开投票选举方式产生。在所有候选人进行竞聘演说之后,由换届大会全体代表对竞选者进行投票选举。各职位由票数最高且所获票数为总票数过半的候选人当选。在所有候选人中,所获票数居前七名者为团总支委员、前九名者当选为学生会委员。
4. 各部门副部长有新选举的部长和原部长联合提名,由新旧委员会成员共同讨论,最终通过民主投票确定。
所有干部任期均为一年,到下一届干部选拔结束后方离任。
二、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助理的选拔办法
每学年开学初,由团总支、学生会共同组织,面向我院全体学生进行公开招聘助理。由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主要干部组成部门招聘评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选拔。根据应聘者所提交资料以及其竞聘演讲情况,由评委会成员对照本部门自订聘用标准进行评分。最后,由评委会讨论确定各部门助理候选人。
助理候选人试用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的试用期间,各部门干部对候选人进行初步业务培训、考察。试用期满后,由评委会根据各候选人的工作表现,对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面试评定,并最终确定录用成员。从正式公布日起,所录用候选人正式成为部门助理,任期一年,到下一届新干部选拔结束后才可离任。
三、有关干部辞退条例
1. 团总支、学生会所有干部,如果犯严重错误或一个学期有两门功课重修者,将被解聘。
2. 如有特殊原因提出辞职者,需向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提交辞职申请书,并得到同意后方可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