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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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议制度
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议是团总支、学生会为全学院重大事情商量对策、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投票表决而召开的会议。
委员会议是在本院学生工作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团总支书记团、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全体委员共同参与。会议的相关条例如下:
1.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书记团、主席团讨论决定。
2. 会议由辅导员老师主持,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做好出勤签到及会议记录。
3. 如无特殊情况,各委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会议室。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作缺席处理。
4.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向秘书长提交辅导员老师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并说明情况,经核实批准后才能生效。事后请假属无效行为,作缺席处理。
5. 会议出勤率作为委员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办公室定期统计各委员会议出勤率,并公布统计结果。同时,督促出勤率较低的委员。
6. 会议出勤率与委员资格挂钩。会议无故缺席率达到50%以上的委员,可由其他委员投票,取消其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