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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学院学风党员督导队检查细则
2024-06-20 13:04 城建新闻中心 

为加强学院各班学风建设,增强同学们的守纪意识,树立起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规范城乡建设学院学风党员督导队(以下简称“督导队”)检查制度,依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手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城乡建设学院促提学风党员督导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城乡建设学院学风党员督导队检查细则》。

第一部分  课堂纪律

一、扣分措施

1.无故旷课者每人扣1分学业分并手写800字情况说明;

2.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扣0.3学业分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3.上课睡觉者每人扣0.3学业分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4.课堂上玩手机游戏、吃东西等与学习无关等事情的现象每人扣0.3学业分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5.出现有代课情况每人扣1分学业分并手写2000字情况说明。

6.出现有出示虚假请假条、伪造请假条等情况,每人扣1分学业分并手写2000字情况说明。

说  明:

(1)请假者需提前联系辅导员请假,并让本班学习委员(班委)在课堂考勤时及时向检查人员出示请假条,在检查后请假(补假)者按迟到处理。

(2)旷课:若在上课铃响完3分钟后仍未到课室者视为旷课、未经请假不参与上课的同学视为旷课处理。

(3)迟到:未在规定时间(上课铃响完)进入课室者则视为迟到;

(4)早退:在规定上课时间离开课室者则视为早退;

(5)督导队队员、辅导员老师进入课堂随机巡查,发现有同学课堂上玩手机游戏、吃东西等现象将会记录;

(6)若发现有学生代替他人签到(考勤)等行为则视为代课。

二、加分措施

每学年对课堂纪律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课堂文明建设先进班级”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对在检查中该班集体所有成员未受到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的全班在该年度综合测评中加1分思想分。

第二部分  宿舍管理

一、宿舍文明

检查宿舍时,宿舍人员积极配合,举止文明,若出现不配合情况,该宿舍将作全院通报批评;

二、宿舍作息

(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晚上11:00,周五、周六晚上11:30)

1.各宿舍需要按时熄灯,若熄灯时间3分钟后未熄灯,则视为未按时熄灯,该宿舍将作全院通报批评;

2.在熄灯时间前需要回到宿舍,未按时回到宿舍者则视为晚归,相应同学扣0.5分思想分、作全院通报批评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3.在熄灯时间后仍看视频外放声音、打游戏者、大声喧哗者等影响同学休息行为,相应同学扣0.5分思想分、作全院通报批评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三、宿舍生活

1.若在宿舍使用超过800W(800瓦)电器,则视为使用大功率电器(空调、洗衣机、饮水机除外),相应同学扣0.5分思想分、并作全院通报批评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2.若检查时发现在宿舍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则相应同学扣1分思想分、并作全院通报批评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3.不得在宿舍吸烟、喝酒、打牌等不良行为,若发现则相应同学扣0.5分思想分、并作全院通报批评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4.宿舍需要保持整洁、卫生,若出现室内、阳台有大量垃圾影响宿舍整洁,作全院通报批评;

5.若在检查时发现在宿舍饲养宠物,相应同学扣0.5分思想分、并作全院通报批评并手写500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特别说明

学生在检查中表现情况作为评优的参考,对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的学生个人,取消当学年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奖助学金等资格以及预备党员延迟转正。为保证考勤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考勤中弄虚作假的班级或个人,或是对检查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辅导员反馈。

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归城乡建设学院所有。


城乡建设学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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