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教职队伍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学生工作  党群工作  校友之家  国际合作  就业工作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组织构架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拔培养 2016 年度学生军训教官的通知
2016-11-23 00:00  

关于选拔培养 2016 年度学生军训教官的通知

点击量: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城学字〔2016〕22号

关于选拔培养2016 年度学生军训教官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法》以及《国防教育法》文件精神,逐步深化

军事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提

高其综合素质及军事教学水平,顺利完成2016 年军训任务,经研究决定

面向全校学生遴选2016 级新生军训教官。现将选拔与培养学生军训教官

(以下简称“学生教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教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团结同学,

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转专业、转学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教官。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形象气质好,身体

协调能力强,男生身高1.70 米以上,女生身高1.60 米以上(特别优秀可

适当放宽身高条件)。

5、本人自愿且有决心敢于锻炼自己,爱好军事,服从意识强。

6、参加过广东省军事技能大赛、国旗班成员、曾服兵役退伍复学同

学或曾获学校军训“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考虑。

二、学生教官的选拔

1、选拔程序:学生自愿到所在学院报名→学院组织审核→学院推荐

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公示名单→学生教官集训→学生工作部(处)确

定担任新生军训教官。

2、对照学生教官应具备的条件,各学院根据下达指标任务(附件 1),

按学生自愿报名后选拔学生教官,男女生比例适当,确定推荐名单。

3、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后,按选拔程序组织学生教官的培养。

三、学生教官的培养

学生教官暑期在海珠校区进行为期10 天的集训,时间安排在8 月26

日~9 月4 日,8 月25 日上午10 点前在海珠校区报到完毕。训练内容:

条令学习、队列训练、指挥训练、体能训练、综合培养等。

四、学生教官的管理

1、严格按照部队的指令条例进行正规化管理,强调作风纪律及军人养

成,规范一日生活制度。

2、实行学院与学生教官训练营双重管理体制,规范的营连编制,按建

制逐级管理。

3、建立学生教官个人档案,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跟踪管理。

五、学生教官的使用

1、2016级新生军训学生教官承担新生军训时间在 9月 17日~30日。

2、按照 1人负责一个方队的原则配置,尽量使其担任本学院的教官。

3、学生教官在军训期间严格按照军训团下达的任务施训,按要求组

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受训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4、军训结束后,学生教官可由各学院安排担任其所训班次学生的带

班或其他管理干部。

六、条件保障

1、学生教官在培训和新生军训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伙食标

准40 元/天;培训期间工作补助30 元/天,新生军训期间工作补助100 元

/天;训练期间配发统一军训服装、金嗓子药品等。

2、在评优评先、入党、奖学金评定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学生教

官均可优先考虑。

3、学生教官在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时,由学生工作部(处)按学校规

定要求出具加分的证明,学生教官所在学院负责落实学生综合测评加分事

宜。

4、在本学期,学生教官所修课程中的任何两门课程,每门可以加 15

分,该课程总分最终不超过95 分。

5、学生教官在承担军训任务期间,由学校统一办理课程请假手续。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7 月16 日前将学生教官自愿报名表电子版(附

件2)报学院辅导员助理马晓生(处),联系电话:15602384947,邮箱:

632257882@qq.com。

附件:1、2016 级新生及军训学生教官数量安排表

2、2016年学生军训教官自愿报名表

城市建设学院学工办

2016年 7月 12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城乡建设学院 邮政编码:710065     电话:+86-020-36076143     传真:+86-020-36076143
E-mail:webmaster@xx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