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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百名优秀学子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6-11-22 00:00  

关于开展2016年百名优秀学子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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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城学字〔2016〕5号

关于开展2016年百名优秀学子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十六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仲字〔2016〕03号),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传统美德,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与优秀品质,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模范,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百名优秀学子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设置

优秀学生共100名,拟设学习之星35名,自强之星30名,道德之星10名,科技之星15名,创业之星10名。每名学生只可申请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二、评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学习之星: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各科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中须名列前茅,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优秀。

评选条件

(1)必须获得2014~2015学年三好学生标兵或学习积极分子称号;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切实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学术科研能力较强,专业技能过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能够主动帮助同学一起提高学习成绩。

2、自强之星: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单亲家庭或存在其他特殊困难且表现突出的学生(身残志坚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申请学生需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

评选条件

(1)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校内外勤工助学和其他社会实践;

(2)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在学习、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

(3)家庭经济困难,如已申请助学贷款,则不能无故拖欠学费;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道德之星:向上向善的学生;申请学生需要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志愿奉献、敬老爱幼,能起到楷模作用。(以下评选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评选条件

(1)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同学,奉献爱心,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以及他人,受到他人好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2)见义勇为,在他人财产、生命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有突出成绩;

(4)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

4、科技之星: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践行“扶助农工、注重实验”理念,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

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追求科技进步,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学习成绩优异,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能够在学院的本科生群体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以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者曾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排名前六。

5、创业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创业活动,且学习成绩较好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创业文化和制度建设,对我校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

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已启动,事迹突出;

(3)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实践和创业就业。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并递交申请表。

2、学院初评,根据学院学生规模(学习之星2~6名,自强之星2~5名,道德之星2~4名,科技之星2~4名,创业之星2~4名)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候选学生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名),并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复评、审定和公示;学校向每名自强之星颁发补助款1000元。

4、百名优秀学子网上风采展示,举办自强之星报告会。

五、评选材料

1、各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证明材料:在读期间各学期成绩单、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网上展示事迹材料:

(1)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获奖情况及个人宣言;

(2)事迹正文:以第三人称行文,字数1500左右。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参评奖项方面的突出表现(为增加事迹材料的可读性和感染力,建议多增加细节描述),以及在大学学习、生活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

(3)教师点评:15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对其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个人照片:学生本人的近期生活照(半身照为宜,要求照片清晰美观,JPG格式,2M以上,并以“学院+学生姓名+申请项目”进行命名)。

六、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1、请各位同学于4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辅导员助理钟蔚处(宿舍3225),电子版请发送至541016836@qq.com。

七、优秀学子榜样教育

1、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将学生的优秀事迹材料放置在网站、宣传栏、微博和微信平台进行公开展示。

2、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举办自强之星报告会,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百名优秀学子申请表

城市建设学院学工办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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