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学生课堂纪律整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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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城乡建设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城学字〔2018〕25号
各年级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课堂 纪律,明确请假制度,规范学生学习行为,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病假与事假
1.学生请假一般分为病假与事假两种。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校医院或校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3.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中大事件请假的, 须提供学生家长书面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第二条 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三天以内,需向班主任、辅导员申请。
程序:班主任同意→辅导员审批
2.请假超过三天,需向教学副院长申请。
程序:班主任同意→辅导员同意→教学副院长审批
3.请假超过一个月,需经教务处审批。
程序:班主任同意→辅导员同意→教学副院长同意→教务处 审批
4.一学期连续或累计请假时间达六周以上的,需办理休学手续。
第三条 销假与续假
1.请假期满,须按时到请假批准相关老师处办理销假手续。 不办理销假手续的,超期时间按无故旷课或擅自离校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时间应予累计,办理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第四条 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正常情况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履行完后方可离校。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 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 2 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事 后补回请假证明材料。不办理请假手续离校的,按擅自离校处理。
第五条 课堂纪律要求
1.遵守出勤要求。按时到课,不得旷课或迟到、早退。因事 因病请假,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 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2.遵循课堂礼仪。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得穿 拖鞋、背心或携带食物进入课堂,不得在课堂上吸烟。
3.维护课堂秩序。专心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玩手 机、睡觉、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第六条 课堂纪律违纪处分
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下列学时者(无故迟到、早退二 次计旷课一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按下列条款 处分:
(一)3~5 学时,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二)6~9 学时,给予院内警告处分,并取消该学年评奖评 优资格;
(三)10~19 学时,给予校级警告处分;
(四)20~29 学时,给予校级严重警告处分;
(五)30~39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六)40~49 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七)一学年内旷课累计超过当学年总学时 1/3 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2.穿拖鞋、背心、在课堂上吸烟或不携带教材书本进入课堂者,首次违纪由学院组织谈话批评教育;第二次违纪院内通报批 评,告知家长,并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累计违纪达 3 次者 由学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或性质恶劣者由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上课玩手机、睡觉、吃零食早餐、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课 堂教学无关的事者,首次违纪由学院组织谈话批评教育,并提交 不少于 1000 字书面检讨;第二次违纪院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该 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告知家长;累计违纪达 3 次者由学校通报批 评;屡教不改或性质恶劣者由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城乡建设学院
2018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