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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 评学和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4-11-15 10:28  
各学院:
   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决定开展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教学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二、评价主体及内容
学生评教:学生在课程结束后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对所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教师自评: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对本学期自己的教学行为、教学效果和教学方法进行自我评估。
三、评价方式

通过移动端或网页端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

(一)移动端登录学生和教师通过微信搜索关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评中心”公众号或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绑定账户,选择所在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输入账号和密码(学生账号:学号,初始密码:Stu 学号;教师账号:工号,初始密码:Tc 工号。

(二)网页端登录
输入网址 https://zhku.mycospxk.com/,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界面,输入账号和密码(学生账号:学号,初始密码:Stu 学号;教师账号:工号,初始密码:Tc 工号)。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教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学生按时评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工作。
2.学生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并在建议栏中提出对课程或教师的真诚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看考试成绩。
4.学校对学生评教信息严格保密,学生个人评价的具体内容及身份信息不对任何人公开。
(二)教师评学、教师自评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动员所有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时完成评学和自评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瑾芳,联系电话:31052874 或企业微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教评(教发)字〔2024〕55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3).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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